如何記錄自重、額外負重與輔助重量

區分自重動作的次數、額外負重與機器輔助重量,並參考適用於筆記本及 Log 的記錄範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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筆記中應區分三種資訊:自重動作的次數、額外負重,以及機器提供的輔助重量。在 Log,它們對應不同的輸入模式。只寫「引體向上,20 kg」,無法分辨是增加 20 kg,還是得到 20 kg 的輔助。

記錄次數,不虛構重量

沒有額外負重時,記下動作名稱、變化形式與次數。「引體向上 — 6、5、4 次 — 無額外負重」就足以描述三組。這篇指南的數字都是虛構範例,不是目標。

在 Log 選擇對應的自重動作,輸入次數。不要把體重填進額外負重欄位。設定裡填寫的體重是另一項資訊。

變化形式改變時,在名稱或備註說清楚。扶在支撐物上的伏地挺身與地板伏地挺身,回看歷史時應能區分。

只輸入額外增加的重量

在 Log 記錄負重引體向上時,應輸入體重以外增加的重量。如果加了 5 kg,就輸入 5 kg,不要把自己的體重加進這個欄位。

在 Notes 或紙本上,可以明確寫成「負重引體向上 — +5 kg — 5、5、4 次」。加號表示額外增加,但不能取代動作變化的名稱。未增加重量時,保留「無額外負重」,方便區分其他次訓練。

虛構情況應保留的值
無額外負重的引體向上次數;沒有額外負重
增加 5 kg 的引體向上次數與額外增加的 5 kg
機器提供 30 kg 輔助的引體向上次數與 30 kg 輔助重量
維持 30 秒的棒式時間 30 秒

把輔助重量保留為幫助的數值

機器輔助引體向上在 Log 會顯示 輔助重量 欄位。輸入機器提供的幫助,例如 30 kg。在這套記錄方式下,器材與設定相同時,數值越高代表輔助越多。

不要把輔助當成負的額外負重,輸入「−30 kg」。也不要改填「體重減去輔助重量」的計算結果。保留實際在機器上選擇的資訊。

要比較兩次訓練,記下相同的機器與設定。「8 次、輔助 30 kg、機器 A」保留了「8 × 30」會省掉的條件。比較訓練指南示範如何分辨各種變化。

識別彈力帶,不任意換成公斤

彈力帶引體向上應在備註留下彈力帶的識別資訊與使用方式,例如「彈力帶 A,相同支撐位置」。換器材時,只記顏色可能不夠明確。

Log 目錄的記錄方式,是將這些細節和次數一起留在備註。不要依顏色任意填入以公斤表示的輔助重量。換成另一條彈力帶,就是應保留在歷史中的變更。

區分時間與次數

棒式要記下每次維持的時間,例如「30 秒;25 秒」。側棒式如果兩側時間不同,就分別註明。不要把時間當成次數輸入。

儲存前,確認變化形式、數值類型與單位。組數、次數與重量的一般記錄方式可以補充這些特殊情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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